cba犯规规则_cba犯规规则几次被罚下
cba犯规规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它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1.CBA规则解读:夺权和违体各是什么意思?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2.篮球规则讲解
3.我想知道篮球的犯规种种。
4.CBA犯规战术
5.CBA篮球规则是什么
6.篮球有哪些犯规和违例?
CBA规则解读:夺权和违体各是什么意思?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昨天晚上的京粤大战中,王骁辉飞扑绊倒威姆斯的一幕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由于性质非常恶劣,这一行为受到了球迷们的广泛批评,裁判也明察秋毫,吹了他夺权犯规,直接将其驱逐出场。不过,在这一事件中,有不少球迷表达了对夺权犯规的困惑,什么是夺权犯规?它和违体犯规又有什么区别?在本期《CBA规则解读》中,我就带大家了解夺权犯规和违体犯规各自的含义,同时弄清楚它们俩之间的区别。
1、夺权犯规和违体犯规各是什么意思?
根据FIBA的篮球规则,凡是违反 体育 精神、有身体接触的犯规,都属于违体犯规,比如用非必要的动作阻止对方的快攻、在拼抢中对对方球员有过分的身体接触,这些都是违体犯规。为了更直观的让大家理解这种犯规,我们用一些例子来具体呈现。
10月20号北京VS浙江的比赛中,翟晓川突破时抬腿踢到了张大宇,这一动作是违反 体育 精神的,而且踢到了对方,因此是一次违体犯规。
10月30号江苏VS新疆,史鸿飞为阻止周琦突破,伸腿将后者绊倒。这完全不是一个篮球动作,而且会对对方造成伤害,因此同样是违体。
11月1日广州VS同曦,陈盈俊上篮过程中肘部打到曹飞,吃到违体。从录像来看很难判定陈盈俊有意还是无意,但客观上他的肘部打到了曹飞,因此这的确是一次违体犯规。
11月1日北京VS浙江,王骁辉拼抢过程中肘部打到赖俊豪,吃到违体。查看慢放,王骁辉张开手臂打到赖俊豪,造成后者面部出血,这是有违 体育 精神的伤害性动作,违体吹罚无误。
总结上面的判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凡是伸腿、用肘,都是违体犯规。
再看看夺权犯规,在FIBA的规则中,如果动作非常恶劣,下三滥、使用暴力,那么应吹罚夺权,直接将其驱逐。了解这种犯规,我们同样使用两个例子。
上赛季CBA半决赛,曾繁日使用了下三滥的手段,在比赛中掏档尤度,被直接驱逐,这是吹罚准确的夺权犯规。
昨晚的京粤大战,王骁辉伸腿阻止威姆斯的快攻,造成其因伤退赛。吃到夺权犯规。王骁辉的动作相当恶劣,而且直接造成威姆斯受伤离场,裁判吹罚夺权犯规无误。
总的来说,凡是很下贱的、伤害性很大的,均应吹罚夺权犯规。
2、违体犯规和夺权犯规的处罚措施
在CBA当中,违体犯规的情况比较常见,因此吧友们对这种犯规的处罚也很熟悉,出现违体之后,被犯规方将获得两罚一掷,此外一名球员在一场比赛中累计两次违体将被驱逐。而对于夺权犯规,出现夺权犯规之后,犯规球员将被直接驱逐,同时禁赛一场,而被犯规方将获得两罚一掷。
3、NBA中并无违体和夺权的说法
同时喜欢NBA和CBA的吧友们会发现,NBA中没有违体犯规和夺权犯规的说法,当场上出现严重的犯规时,裁判一般会吹罚恶意犯规,这是因为NBA使用的是一套自己的规则,其篮球规则中没有违体和夺权这些术语。不过FIBA中的违体、夺权和NBA中的恶意犯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应起来,FIBA中的违体犯规对应NBA的一级恶意犯规,夺权犯规对应NBA的二级恶意犯规。
(铁林)
篮球规则讲解
篮球罚球规则如下:1、在攻方队员进攻时,防守队员侵犯对方队员时,而且犯规方球队累计犯规四次以上要罚球,而4次或4次以下发界外球。
2、投篮时犯规球没进则有投篮队员罚球,三分线外投篮罚3次,三分线内则罚2次;投篮球进犯规只罚1次,投篮照样得分。
3、防御犯规罚篮1次。
4、技犯罚篮2次。违背体育道德违规罚篮2次。
罚球队友开展罚球时,要在罚球线后半圆形内到位,他可以用一切方法投球,但他务必将球在被其他队友触及前从篮圈上边资金投入球篮或投球触及篮圈。
在裁判将球给罚球员时,要在5秒左右内投篮离手,即在5秒内将球投出。超出5秒就失效了在球触及篮圈前不可触及罚球线应罚球线前的路面。在球触筐时,假如球未进,罚球员是能够第一时间去抢球开展再度攻击的。假如篮球赛没触碰到篮圈则为罚球为例子,务必要在边框线再次开球。
罚球中,当球与篮圈触碰时,不可以在遇到球篮或篮板球。针对罚球起跳权威性NBA篮球官方网也没有明确规定。
在NBA中,针对岗位篮球足球运动员而言起跳罚球对她们是没有协助的,长此以往很多人就默认设置了罚球不可以起跳这一要求。实际上起跳罚球是彻底被容许的。
拓展材料:姚明
姚明是前中国职业篮球运动员,现任亚洲篮球联合会主席、中国篮球协会主席。
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姚明曾获2002年获得CBA联赛总冠军,也是唯一成为NBA选秀“状元”的中国球员。他是中国唯一在NBA打满九个赛季的球员,并于2016年入选美国篮球名人堂,成为亚洲首位获得这一殊荣的篮球运动员。
个人经历和历程:姚明通过其在NBA的表现,几乎以一举之力推动了NBA至关重要的全球化发展。他对中国篮球乃至中国体育界都有着深远影响,并成为中国篮球的代表人物。
影响和贡献:姚明的成功和影响激励着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篮球运动中来,推动了中国篮球事业的发展。他也成为了中国体育和文化交流的重要使者,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实力和魅力。
我想知道篮球的犯规种种。
1.技术犯规 篮球犯规规则 对场上或球队席上的球队成员的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或违例的处罚,是技术犯规。在球成活球前,与对方队员发生非法的接触,也可判为技术犯规。 (1)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 对任何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的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最多可判罚两次技术犯规。任何违犯者只要有一次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就可被驱逐;有两次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必须被驱逐。 没有体育道德的行为如:与裁判员讲话无礼貌;以身体接触裁判员;对宣 判公开表示不满;使用亵读的言语;未经裁判员允许教练员进入场地;故意伸肘或试图动手脚但未包含接触。 还有一些技术犯规不是由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造成的,如:延误比赛;球队席区域的违例;球成活力球时场上队员不足或多于5名;进攻队员故意地吊在篮圈或篮板上等等。 在死球期间发生非法接触,如果在性质上被认为是不符合体育道德的,可判为一次技术犯规;如果接触是不必要的和过分的,可判为恶意犯规。 (2)打架犯规 比赛中或死球期间,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打架,要登记技术犯规,不判给罚球,参加打架的人员应立即被驱逐。另根据情况判打架人员不超过20000美元的罚款和停赛。 NBA比赛中,对犯规的判罚是较为严厉的。如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出现下列情况即可被驱逐:接触肩的水平或以下部位的肘部犯规;没有体育道德行为的技术犯规;以不必要的或过分的接触造成的恶意犯规。 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出现下列行为则必须被驱逐:拳击犯规;打架犯规;接触肩的水平以上部位的肘部犯规;试图挥拳虽无接触;不是比赛的延续动作而是故意地进入看台。 为了惩罚和制止犯规,NBA规则中还列有罚款的规定,如:裁判员认为队员是故意地吊在球篮上,应判一次技术犯规和罚款100美元;第一次因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判罚技术犯规的罚款100美元,第二次犯规加罚150美元等等。 编辑本段2.侵人犯规 在球成活球后,与对方队员发生非法的身体接触,是侵人犯规。 队员不准拉、推、撞对方队员;也不准靠伸展臂、腿、膝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碍对方队员行进。违反规定,将判为侵人犯规并按相关的法则处理。 (1)双方犯规 双方犯规是指两名非同队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发生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的情况。 罚则: 不管是侵人犯规或是技术犯规都不判给罚球,只给队员登记犯规,不登记全队犯规。如果宣判双方犯规或打架犯规时某队拥有球权,应保留球权,在靠近比赛中断地点的边线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如果宣判双方犯规或打架犯规时双方球队都未拥有球权,或投篮未成功球在空中,应由任何两个非同队的队员在中圈跳球继续比赛。如果投篮成功,得分有效,在底线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如果双方犯规是作为裁判员意见不同的结果,不计得分,应由任何两个非同队的队员在中圈跳球继续比赛。 (2)进攻犯规 在球成活球后,进攻队员与对方发生非法的接触,对方在位置上并没有太大的移动,是进攻犯规。 进攻队员侵人犯规,如不是肘部犯规、拳击犯规,也不是恶意犯规,应按如下罚则处理:不判给进攻队得分;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不登记该队全队犯规(队员第六次侵人犯规,并且该队已无有资格的替补队员除外)。 (3)无球权犯规 在球成活球后,在双方球队均未拥有球权时与对方发生非法的接触,是无球犯规。 队员侵人犯规.如不是拳击犯规、恶意犯规、也不是肘部犯规,而且发生犯规时双方球队均未拥有球权,应按如下罚则处理: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登记犯规队一次全队犯规;如果全队犯规罚则未出现,判给对方队在靠近犯规地点的边线掷界外球;如果全队犯规罚则出现,判给被侵犯的队员一次罚球加一次罚球。 如果判了防守队一次无球权犯规,接着投篮(罚球)成功,应判给被侵犯的队一次罚球,使有可能得3分或4分。这条规定适用于:不管是对哪个进攻队员犯规;不管全队犯规罚则是否出现。 如果判了进攻队一次无球权犯规,接着进攻队员投篮成功,不计得分。 (4)拳击犯规 队员用拳猛击对方,是拳击犯规。 因拳击宣判队员的非法的接触,是一次侵人犯规和一次全队犯规。应判给一次罚球,不论罚球成功与否,将球判给被侵犯的队在中场掷界外球。 任何队员挥拳猛击对方,无论是否击中,都是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他应立即被驱逐并至少停止一场比赛。 这条规定既适用于比赛进行中,也适用于死球状态。 如果接连发生拳击犯规,这条规定的所有内容都将适用,并由最后被侵犯的队在中场掷界外球。 另外,根据情况判该队员不超过20000美元的罚款和停赛。 (5)非赛犯规 在第四节或加时赛的最后两分钟内,防守队对拥有球权的进攻队发生非法的接触,而这种接触发生在远离球附近的区域或界外球未离手时,为非赛犯规罚则:登记一次侵人犯规和一次全队犯规;判给一次罚球(肘部犯规或恶意犯规罚球两次),任一场上队员可执行此罚球;并由被侵犯的队在靠近比赛中断的地点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6)全队犯规 每节比赛每队的全队犯规超过5次,加时赛每队的全队犯规超过3次,要判一次罚球加一次发球 如果每节前10分钟全队犯规未满4次,或加时赛前3分钟全队犯规未满3次,允许该队在最后两分钟内有一次全队犯规不用加罚。 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侵人犯规,判给两次罚球,如果全队犯规罚则出现也不判给增加的罚球;如投篮成功,判给一次罚球,如果全队犯规罚则出现也不判给增加的罚球。也就是说,在成功的两分投篮中最多可得3分,在成功的3分投篮中最多可得4分
CBA犯规战术
第36条 违例
一、违例是违反规则。
二、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第37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一、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除队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接触时,即是队员出界。
二、当球触及:
1、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2、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人物体;
3、篮板的支柱或背面; 即为球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38条 运球规则
一、当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二、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三、队员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的步数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五、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他失去了对球的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或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六、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是投篮则除外。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0条 “3秒钟”规则
一、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的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钟。
二、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
三、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四、3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1、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
2、抢篮板球时。
3、死球进。
五、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球队没有控制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1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要在5秒钟内传、投、滚或运球。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2条 10秒钟规则
边缘围成的场区构成了某队的前场。
球场的另一部分,包括中线和本方球篮,包括篮板的界内部分是该队的后场。
二、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
三、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时,球即进入前场。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3条 球回后场
一、位于前场的控制球队的队员不得使球回后场。
二、当控制球队的队员出现了下列情况,就认为球已进入后场:
1、在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并
2、在下列情况后,他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1)球已触及后场;或
(2)如果该队员触及后场。
三、该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四、该限制不适用于依照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或第五十三条中的罚则:执行在边线中点处掷界外球的情况。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
第44条 攻、防中的干扰球
在比赛时间内:
一、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此限制仅适用到出现下列情况为止:
1、球触及篮圈;
2、球明显不会触及篮圈。
二、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三、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罚则
一、当裁判员宣判违例时球成死球。
1、如是攻方违例:
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2、如是守方违例:
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
如同投篮成功一样,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3、对于在罚球时出现攻、防中的干扰球情况,见第六十条。
二、当投篮出现在比赛时间(一节或半时)临近结束时,在时间终了前球已离开了投篮队员的手并在空中:
1、如果球直接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2、如果球碰篮圈弹起,然后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3、如果球触及篮圈后,任一队的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是违例。
(1)如果防守队员构成违例,算中篮得分,要判给2分或3分。
(2)如果进攻队员构成违例,则球成死球;如果球进篮不判得分。
4、这些规定适用于投篮明显不会成功之前。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手抢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2)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CBA篮球规则是什么
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指的是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了篮球动作以外的并且带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动作,这样的犯规即使在NBA也要被吹罚的,犯规战术指的是运动员采用明显的犯规动作让裁判停止比赛,获取更多反击时间。两者并不冲突,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目前CBA采用的比赛规则是国际篮联的规则,与NBA有不少异同。
篮球有哪些犯规和违例?
先跟你说一下两者区别:
只有教练才能叫暂停、允许干扰球、限制替补、只在第1、3节两次开球跳球的、比赛用的球场要比NBA的小、三秒区是梯形而不是NBA的长方形、三分线与篮框的距离从7.24米缩短到6.25米,而且没有任何对非法防守的限制。
还有的比赛时间由48分钟缩短至40分钟(2*20分钟),这样的比赛5次犯规就被罚下
主要就这些吧
下面具体说:
NBA的最新规则与解释:
新规则规定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列方队员造成侵人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为了解释“蓄意地。这个词,也为了正确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新规则还明确指出: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功作去枪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拉、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有道德的犯规。
规则还强调指出: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而且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比赛中都必须用相问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特别是,对屡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问: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判定?
答: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既涉及到运动员的训练,又涉及到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个有待弄清和提高的问题。
所谓合法的掩护,是指:
1.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静立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
2.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已两脚着地。新规则增加了静立不动和圆柱体的限制。
所谓非法的掩护,是指: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是在移动中;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l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是对移动中的对手作掩护,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在判定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作掩护的队员可以按自已的意愿在避免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2、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3、如果对手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将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队员能够以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最后—点是,对与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处理阻挡或撞人[持球队员]的原则是什么?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可以保持静立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离开地面一瞬间。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是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符合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的犯规.
关于二次运球和进攻犯规
1、A第一次运球结束,双手持球,B上前抢A手中的球,但B并未使球从A手中脱落,A是否可以再次运球?
答:不可以。如果再次运球应判二次运球违例。
A投篮,出手后的球既未接触对方队员,也没有接触篮板、篮筐。在球落地之前A1再次跳起将球强到重新进攻,是否要判A带球走违例?
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因素是取决于裁判员的判断。如果裁判员认为A是在做投篮动作,A可以再次接球进攻。
双手持球触地又拿起算步算一次运球?
答:如果球未离手,不符合“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的运球规定,还是不能算做是运球开始。如果球已离手,又拿起则算一次运球。
2、A用身体将防守者挤出很远后再投篮。可以吗?
答:不可以。A的动作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要被判犯规
关于3秒违例和抢篮板球的接触
1、进攻队员在3秒区内连续投篮超过3秒,是否要判其3秒违例?
答:在限制区内连续投篮不存在3秒问题,因为投篮球一出手,就意味着球已失控。全队没有控制球,个人没有控制球自然也就谈不上3秒违例的问题。
2、A与B在争抢篮板球时,A先将球抢到手,B上前将球打掉,B在打球的同时也打到了A的手。这种情况要不要判犯规?是不是所有的打手都要判犯规?
答:双方在争抢篮板球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手和手的接触,但裁判不应把所有的接触都判为犯规。如果防守队员在抢球时与进攻队员仅仅是发生了手指间的轻微碰触,并且对比赛没有影响,那就可不作宣判。如果发生了手腕及整个手掌的接触,而且这种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也就是给引起接触的队员带来了利益,那么就应判犯规了。
关于投篮时的犯规如何宣判?
A1投篮,球清楚地离手时,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了。在球成死球前,B2对A2发生身体接触。这种情况怎样宣判和处理?
答:规则规定,结束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的记时员信号发出的同时,或在此前的一刹那发生的犯规,做为犯规结果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罚球均要执行。本例的身体接触是在发出信号之后发生的,故可不予理会。如果是不道德的行为,可作为比赛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处理。
A1投篮,球正在向上飞行时,比赛时间结束,然后B1封盖球时打到了球,又进入球篮。怎么判?
答: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球即成死球。故命中不算得分
关于背后盖帽是否犯规
盖帽是一种合理的防守动作,不分前后,是否犯规要看防守队员在防守时是否于进攻队员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如果没有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则为好球,否则犯规。
不过,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很容易造成犯规。因此,裁判对防守队员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格外注意,所以大家有时就误认为“背后盖帽就是犯规”。
记住:篮球规则中判断是否犯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防守时 对“时间和距离”因素是如何规定的
防守无球的队员时要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防守队员不能太靠近(不得小于1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应给对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或距离来停步或改变方向。如果防守队员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那么他应对接触负责。
防守持球的队员(他正拿着球或运着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不适用。防守队员为了抢球和防守,必然会靠近持球队员。持球队员也会料到会被防守,每当对手在自己身前占据了(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当然,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如果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位置和采用了正常的防守移动,并且接触又是发生在身体的躯干部位,就是持球队员撞人;反之,是防守队员阻挡。
什么是正确的掩护?
掩护是篮球比赛中的一种战术。指进攻队员掩护同伴时采用的合理动作。正确的掩护应是面向被掩护的队员,距离约为90厘米,两脚开立两膝弯曲,上体稍前倾,站在切断同伴的防守者跟防移动的最近路线上,并根据被掩护者的跟防移动情况,及时地靠脚步移动调整位置,迫使被掩护者沿着比自己同伴远的路线移动,以便使同伴在短时间内得以摆脱对手获得进攻的机会。从规则上讲,正确的掩护就是合法的掩护,合法的掩护应该是:
发生接触时静止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发生接触时已双脚着地。规则还规定: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内(前面或侧面),则队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
第36条 违例
一、违例是违反规则。
二、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第37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一、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除队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接触时,即是队员出界。
二、当球触及:
1、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2、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人物体;
3、篮板的支柱或背面; 即为球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38条 运球规则
一、当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二、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三、队员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的步数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五、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他失去了对球的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或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六、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是投篮则除外。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0条 “3秒钟”规则
一、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的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钟。
二、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
三、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四、3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1、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
2、抢篮板球时。
3、死球进。
五、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球队没有控制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1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要在5秒钟内传、投、滚或运球。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2条 10秒钟规则
边缘围成的场区构成了某队的前场。
球场的另一部分,包括中线和本方球篮,包括篮板的界内部分是该队的后场。
二、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
三、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时,球即进入前场。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3条 球回后场
一、位于前场的控制球队的队员不得使球回后场。
二、当控制球队的队员出现了下列情况,就认为球已进入后场:
1、在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并
2、在下列情况后,他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1)球已触及后场;或
(2)如果该队员触及后场。
三、该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四、该限制不适用于依照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或第五十三条中的罚则:执行在边线中点处掷界外球的情况。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
第44条 攻、防中的干扰球
在比赛时间内:
一、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此限制仅适用到出现下列情况为止:
1、球触及篮圈;
2、球明显不会触及篮圈。
二、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三、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罚则
一、当裁判员宣判违例时球成死球。
1、如是攻方违例:
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2、如是守方违例:
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
如同投篮成功一样,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3、对于在罚球时出现攻、防中的干扰球情况,见第六十条。
二、当投篮出现在比赛时间(一节或半时)临近结束时,在时间终了前球已离开了投篮队员的手并在空中:
1、如果球直接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2、如果球碰篮圈弹起,然后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3、如果球触及篮圈后,任一队的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是违例。
(1)如果防守队员构成违例,算中篮得分,要判给2分或3分。
(2)如果进攻队员构成违例,则球成死球;如果球进篮不判得分。
4、这些规定适用于投篮明显不会成功之前。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手抢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2)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今天关于“cba犯规规则”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cba犯规规则”,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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